一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构、编制政策,结合学院的发展要求,负责学院的机构设置、定编方案、用人计划的制定与管理工作;
二、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干部政策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,制定全院人事、劳资、职工教育等有关方面的规章制度,制定劳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方案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;
三、负责专业技术干部、一般行政干部、工勤人员等的招考、聘用、调配、政审、离退休等项业务管理工作;
四、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用工作,负责管理人员一般行政职务的评定工作,负责工人技术等级及工人技师的考评工作,负责教职工业绩档案的管理工作;
五、负责教职工转正定级、调标晋升等各项工资管理工作。负责教职工奖金、职务工资、薪级工资、各类津贴等的审核与发放管理工作;
六、负责全院师资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定、结构调整、人员调配等各项管理工作。协助教务处作好师资队伍的业务培训与考核工作。负责新进教职工见习期的管理与考核工作;
七、负责全院劳动工资与人事管理的信息收集与管理工作。建立学院人才信息库,负责全院劳动工资与人事管理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,负责全院一般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;
八、负责处理教职工因公致伤、致残和正常死亡等的抚恤工作,处理关于劳动人事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;
九、负责全院职工教育工作,制定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。协助教务处作好教职工进修培训、学历教育管理工作;
十、加强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,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;
十一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